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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博罪中是否存在共犯概念?
2024年4月26日  武汉刑事律师

赌博罪中是否存在共犯概念?

赌博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该罪名的主体既可以是直接参与赌博活动的人员,也可以是为赌博提供条件或帮助的人。在犯罪行为的实施过程中,往往涉及多人共同参与、分工协作,这就为共犯概念的适用提供了可能。

共犯,又称共同犯罪,根据《刑法》第二十五条,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犯包括主犯、从犯和胁从犯。在赌博罪中,可能存在以下几种共犯形态:

1. 主犯:组织、策划、指挥聚众赌博或者开设赌场等行为的首要分子,他们在犯罪活动中起主要作用,属于赌博罪的主犯。

2. 从犯:积极参与赌博活动,或者为赌博犯罪提供资金、场地、赌具、筹码,甚至放哨、望风等协助行为的人员,他们在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属于赌博罪的从犯。

3. 胁从犯:被胁迫参与赌博犯罪,其主观恶性相对较轻,但在客观上仍为赌博活动提供了帮助,属于赌博罪的胁从犯。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了赌博罪的构成要件及法定刑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明确了共同犯罪的概念,即“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3.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对明知他人实施赌博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资金、计算机网络、通讯、费用结算等直接帮助的,以赌博罪的共犯论处。

非中国公民在境外赌博违法吗?

对于“非中国公民在境外赌博是否违法”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中国法律的管辖权通常是以属地原则为基础,即中国法律主要适用于发生在中国境内的行为对于某些特定类型的跨境违法行为,如危害国家安全、洗钱等,即使行为发生在境外,也可能受到中国法律的规制。至于在境外参与赌博的行为,其是否触犯中国法律,关键在于该行为是否与我国具有足够的连接点,以及是否违反了我国刑法的具体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的规定,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而对于非中国公民在境外参与赌博的行为,我们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1. 行为地法原则:非中国公民在境外参与赌博,其行为发生地不在中国境内,按照一般国际法原则,应首先适用行为地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如果该行为在当地合法,那么从行为地法的角度看,该行为不构成违法。

2. 属人管辖原则:虽然中国刑法的属地管辖原则主要针对境内行为,但《刑法》第六条也规定了属人管辖原则,即“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本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这意味着,如果非中国公民在境外参与赌博的行为,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且该行为根据我国法律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使已经在行为地国受过处罚,我国仍有权追究其刑事责任。

3. 赌博行为的性质与后果: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三条,构成赌博罪的核心要素是“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以赌博为业”。如果非中国公民在境外的赌博行为仅是偶尔为之,且未涉及组织、开设赌场或以此为职业,一般情况下难以认定为犯罪若其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如大额赌博、组织他人跨境赌博、利用赌博进行洗钱等,可能触犯我国刑法中的相关罪名,如开设赌场罪、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洗钱罪等,即使行为发生在境外,也可能受到中国法律的追责。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六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本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 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相关司法解释及规范性文件: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赌博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共犯认定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规定。

- 《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反洗钱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明确了打击跨境赌博、洗钱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监管要求和协作机制。非中国公民在境外参与赌博是否违法,需结合具体行为的性质、后果以及与中国的关联程度,依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进行判断。在大多数情况下,如果该行为在境外合法且不涉及严重社会危害性,一般不会直接触犯中国刑法一旦其行为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或者与我国具有紧密联系(如通过我国境内进行资金转移、组织他人跨境赌博等),即使行为发生在境外,也可能受到中国法律的追究非中国公民在境外参与赌博时,应充分了解并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同时关注其行为是否可能触犯中国法律,避免产生潜在的法律风险。

赌博罪中确实存在共犯概念。无论是组织、策划、指挥赌博活动的主犯,还是积极参与或提供帮助的从犯,以及被胁迫参与犯罪的胁从犯,只要其行为符合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即具备共同的犯罪故意,并共同实施了赌博犯罪行为,均应认定为赌博罪的共犯,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在司法实践中,准确区分各共犯的角色定位,有助于实现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有效打击赌博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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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涛——武汉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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