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刑事律师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罪罚轻重
文章列表
如何对申诉再审结果提出异议?
2024年3月7日  武汉刑事律师

如何对申诉再审结果提出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人民法院作出的再审裁判文书送达后,如果当事人认为该裁判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或违反法定程序,可以依法向作出再审裁判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审查。此外,《刑事诉讼法》也赋予了当事人对再审结果有异议时,向上级法院申请再审的权利。

对申诉再审结果提出异议的过程通常包括以下步骤:首先,应当在接到再审裁判书后的法定期限内(民事诉讼一般为六个月,刑事诉讼一般为十日)提交再审申请书;其次,申请书中应明确载明对原裁判不服的理由和请求,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最后,上级法院会在审查后决定是否启动新的再审程序。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并按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对再审裁决存在异议应通过何种程序解决?

在司法体系中,再审程序是针对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在发现确有错误的情况下启动的一种纠错机制。如果当事人对再审裁决存在异议,即认为再审法院作出的裁判仍存在错误或者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通常已无直接的救济途径,因为再审程序原则上是我国审判监督的最后一道防线。

但是,若在再审过程中发现新的证据或者有其他法定理由,可能符合再次启动再审的情形,可以依据相关程序规定申请再次再审。同时,对于再审裁决在执行环节产生的争议,可依法提出执行异议或申请执行监督。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不符合再审条件的申请,应当裁定驳回;对再审申请的审查结果,不得上诉或者申请再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了申请再次再审的特殊情形,如发现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等。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了类似内容,明确了再次启动再审的特定条件。

4. 在执行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执行行为不服的,可以提出执行异议,对执行异议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发现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确有错误,可以申请执行监督。

在法律体系下,对申诉再审结果的异议应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明确提出,并附带充分的理由和证据,向做出再审裁判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申请。这一过程需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确保权益得到合法、有效的维护。建议在此过程中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更好地理解和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


来源: 武汉刑事律师  Tags: 如何对申诉再审结果提出异议?


戴涛——武汉刑事律师

13071227777

扫描二维码

掌上律师解烦恼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武汉刑事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3071227777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