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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罪处罚标准是怎样 走私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2022年4月22日  武汉刑事律师

  戴涛律师,武汉刑事律师,现执业于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执业经验丰富,责任心强,能够熟练运用法律知识和诉讼技巧切实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多年执业经验的积累,法学理论知识不断强制,案件处理各项技巧不断提升,把委托人的事当做自己的事,把自己的专业素养运用到案件代理过程中实现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走私罪处罚标准是怎样

  走私罪是很严重的犯罪行为。所谓走私,其实就是指个人或者单位想尽办法逃避海关的监管,来运输违禁品的行为。违法分子被发现走私行为以后,都要为此承担法律,接受法律的制裁和处罚。那么,走私罪处罚标准是怎样下面就由为您整理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走私罪处罚标准是怎样

  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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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走私罪的对象分类

  1、禁止进出口货物、物品

  2、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

  3、禁止出口的货物、物品,但不限制或者禁止进口

  4、依法应当缴纳关税的货物或者物品

  5、特定减免税货物、物品

  6、保税货物、物品

  三、刑法关于走私罪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四条:下列走私行为,根据本节规定构成犯罪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补缴应缴税额,擅自将批准进口的来料加工、来件装配、补偿贸易的原材料、零件、制成品、设备等保税货物,在境内销售牟利的;

  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补缴应缴税额,擅自将特定减税、免税进口的货物、物品,在境内销售牟利的。

  以上就是由为您整理的关于走私罪处罚标准是怎样的相关内容。总结一下,和走私有关的处罚标准,首先要看走私的金额,或者是为此偷税漏税的金额,其次还要看走私的对象。走私的具体情况一共有十种,比如走私贵金属、走私假币等等。和走私有关的对象分类也因此分成了六类。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律师。

走私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在我国,走私一般多发于沿海口岸地区或是两国交接处,属于刑法严厉打击的犯罪行为,是要依法对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的。那么走私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就由为大家进行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走私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对一般的走私行为,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处罚:

  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的,依照第刑法一百五十一条处罚;

  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物品、货品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处罚;

  走私毒品的,依照第三百四十七条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二、走私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

  国家对外贸易管制制度和税收

  2、客观方面

  走私行为归纳有以下四种:

  A、绕关的走私行为

  B、通关的走私行为

  C、准走私行为

  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物品的,或者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其他货物、物品,数额较大的;或者在内海、领海、界河、界湖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进出口物品的,或者运输、收购、贩卖国家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数额较大,没有合法证明的;

  D、后续的走私行为

  3、主体

  走私罪的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4、主观方面

  只能是故意,并且是直接故意

  三、走私罪该如何认定

  认定本罪,应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1、本罪非罪

  在本罪之罪与非罪界限的认定中主要应注意本罪与一般走私违法行为的界限。走私偷逃应缴税额达到5万元的,构成本罪,未达到这一数额标准的,属于一般走私违法行为。

  2、其他走私

  二者的区别就在于犯罪对象的不同。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假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国家禁止出口的珍稀植物及其制品、淫秽物品、国家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毒品等特定物品的,按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罪等罪定罪处罚;走私上述特定物品以外的其他普通货物、物品的,按本罪处理。

  
来源: 武汉刑事律师  Tags: 走私罪处罚标准是怎样,走私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戴涛——武汉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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