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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能保释出来吗 检察院监察阶段取保候审可以吗?
2021年10月3日  武汉刑事律师

 戴涛律师,武汉刑事律师,现执业于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看守所能保释出来吗

什么是保释


保释是一种起源于英国的法律制度,是指在某些条件下释放罪犯并将被逮捕或拘留的制度。它被定为犯罪嫌疑人的权利。根据无罪推定,即使犯罪嫌疑人也应尽力保障他们作为社会生活公民的自由。因此,英国的保释范围非常广泛。从理论上讲,任何性质的案件都可以保释。


保释分为两种形式:


无条件保释和有条件保释。大部分的做法都是无条件保释,有条件保释意味着如果在没有导致危险的情况下决定保释,可以附加一个或多个条件,例如有一个明确的地址,每天早上向警察局报告,宵禁支付押金,安装电子监控设备,提交保释支持机构,以确保打包人出庭,提交护照等。警方可以在保释后逮捕嫌疑人或被告,实施新的非法行为或干扰司法机关,以及不要按要求上法庭。法院可以处以罚款,监禁或加重处罚。


有些人即使被捕也可以保释。



保释是指在一定条件下释放被逮捕人的制度。行政拘留是指法定行政机关在短时间内限制人的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


申请阶段一般是在每个诉讼阶段结束后,最常见的是嫌疑人被迫处理案件。


但是,由于英国和美国国家在一定范围内将保释作为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的权利,在大多数情况下,被告本人不需要申请,保释决定的官员是当然的。听证会和辩方听证会不是保释程序的必要阶段,因为在嫌疑人或被告人符合保释条件的情况下,法官不需要举行听证会,但可以直接决定保释。无论法官是否同意保释,都必须作出正式裁决,因为这项裁决将成为被告申请救济的依据。如果法官准予保释,裁决必须说明保释所遵循的条件和违反保释的处罚;如果法官不允许保释,他必须表明否决权的理由。


拘留所不能保释释放。



它被怀疑构成犯罪。只有律师才能在判刑前会见犯罪嫌疑人。建议家庭成员考虑委托律师在拘留所会见犯罪嫌疑人,认真了解指控情况、整个案件的具体过程以及嫌疑人向公安机关的供述,尽量平息当事人的情绪。


所以,在保释的情况下,只有在法院进行了审判之后,律师才会在开会后对犯罪情况作出判断,并在案件移交检察院或法院时及时向他提供法律援助。辩护律师可以取得侦查机关控告的犯罪嫌疑人和其他同谋的供词、书面证据、物证和其他有关证据。






检察院监察阶段取保候审可以吗?

一、检察院监察阶段取保候审可以吗


可以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的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七十条 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第六十九条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与本案无牵连;


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第七十条 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第七十二条 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


综合上面所说的,取保候审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可以进行,不管是在什么阶段都要提交相关的证明,而且还要缴纳保证金,这样法院才会根据实际的案件情况进行考虑,所以,取保候审是一个很严肃的事情,一定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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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涛——武汉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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