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涛律师,武汉刑事律师,现执业于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司法机关处理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自行辩护,也可以委托辩护人进行专门辩护。委托辩护人可能会产生高昂的费用,那么请辩护人有啥好处法律中规定的哪些人能担任辩护人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请辩护人有啥好处
辩护人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辩护人认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提交的,有权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调取。
二、能请哪些人担任辩护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律师;
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通过上文的分析解答,我们现在知道请辩护人有啥好处,由于实践中的辩护人多数都是由专业律师担任的,因此相对而言请了辩护人的,那么才能更好的维护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同时,在侦查、审查、审判过程中,有些权利只能是由律师享有的,对于委托了辩护人的来讲,此时也是更加方便的跟进案件的情况。
我们都知道即使是死刑犯也有他的人权,更何况还是犯罪嫌疑人了,当犯罪嫌疑人没有足够的金钱为自己请律师的时候,法律援助就要上场了,法律援助也算是我国对人权尊重的一个保障。那么申请法律援助保障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有哪些,带大家来看看。
一、法律援助的对象
根据《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
第二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办理案件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所在地同级司法行政机关所属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申请法律援助:
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属于一级或者二级智力残疾的;
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
人民检察院抗诉的;
案件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第九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自发现该情形之日起3日内,通知所在地同级司法行政机关所属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未成年人;
盲、聋、哑人;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人。
二、法律援助的终止
根据《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作出终止法律援助决定,制作终止法律援助决定书发送受援人,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日内函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受援人的经济收入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
案件终止办理或者已被撤销的;
受援人自行委托辩护人或者代理人的;
受援人要求终止法律援助的,但应当通知辩护的情形除外;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终止的其他情形。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应当及时函告法律援助机构。
通过上面的描述,大家也都基本知道了申请法律援助保障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有哪些,其实法律援助虽说是对人权的保障,但终究还是存在着许多问题的,现实生活中,许多的律师不愿意做这个费力不讨好的事,大多是应付了事,对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保护也没有尽心尽力,这也算是现实与理智的碰撞,如果大家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咨询律师。